誰誤讀了“格物致知”?

2022-05-02 12:48來源:光明日報

  不可否認,近百年來中國哲學的學科建構過程,就是一個以西方哲學為范本,從中國古代思想家那里尋求能與之相對應的歷史資料、并不斷按此范本作出新的理解、解釋、發(fā)揮的過程。以這種方式建構起來的中國哲學史,固然為建立合乎現代知識規(guī)范的中國哲學學科體系以及中西文化溝通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貢獻,但是也因此出現種種“誤讀”而失去對中國思想歷史原貌、本來意義的真實把握。

  在中國傳統(tǒng)思想中,宋明理學因重視天人的形上思考而被現代學人視為一種哲學化的儒學,故而也是受到西方哲學范本解讀、發(fā)揮最多的學說。在理學集大成者朱熹那里,“格物致知”是其思想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最方便與西方哲學思想作比附、詮釋的部分。在關于朱熹的現代解釋中,一個比較一致的傾向,就是以西方哲學的認識論或知識論來解讀、分析、評論朱熹的“格物致知”。盡管有可能對其作出肯定的(如馮友蘭)或否定的(如牟宗三)評價,但他們均認同朱熹的格物致知論與西方哲學的認識論比較一致,諸如:肯定主體的“心”與客體的“物”及“理”是一個主客對立的關系,主體通過對客觀事物的感知、認識而獲得具體的經驗知識(格物),主體將具體的經驗知識提升、擴充為全面、系統(tǒng)的知識體系(致知)。

  但是,這種關于格物致知的認識論解讀,卻不能解釋朱熹思想體系中的許多基本觀念,譬如,西方哲學的主客二元認識論觀念強調主體之心與客體之物(或理)是分離的,必須通過主體認識客觀事物以后才獲得對物理的認知,但朱熹卻總是堅持主體在格物致知以前萬理具足于心之中,即“心與理一,不是理在前面為一物,理便在心之中”(《朱子語類》卷5)“心與理一”的前提消除了認識論的那種主客對立。又如,西方哲學認識論關注知識的來源及知識的客觀真實性與普遍性等,但是朱熹的格物致知論的關注點完全集中在學者應如何以心之中理去對應萬物之理,即如何在生活實踐中推廣、實現心中本有之理,內以修己,外以治世。當許多學者不能解釋這些現象時,就認為朱熹的哲學思維混亂。其實,造成這種“不通”或“混亂”的不是朱熹,而是現代學人用西方哲學的思維方式、邏輯體系“誤讀”了朱熹的結果。

  應該說,在朱熹思想體系中,格物致知論并不能等同于西方哲學的認識論或知識論,而是關于如何實現和完成修己治人的工夫論的一個組成部分。只有將格物致知納入到朱熹思想中那個完整的修己治人的工夫論行程中去,才可能對格物致知作出合乎歷史實際、文化精神的解讀。

  什么叫做“工夫論”?和西方哲學重知識論不同,儒學重視的是修己治人的工夫。一方面,儒家的工夫論是包括了如何體認天地萬物、建構天地之理的知識在內。朱熹說:“圣門日用工夫,甚覺淺近。然推之理,無有不包,無有不貫,及其充廣,可與天地同其廣大。故為圣,為賢,位天地,育萬物,只此一理而已?!?《朱子語類》卷8)日用工夫所推行的理也就是天地萬物之理,天理作為一個貫穿日用倫常并記載于儒家經典的普遍法則,必然會體現在天地萬物之中,對天地萬物之理的自覺體認也就是“工夫”的組成部分。另一方面,“工夫”又是實踐性的,它又必然會體現為人的身心一體的客觀性活動,而不僅僅是對儒家經典的傳注訓詁或對外在事物的認知,也就是說工夫不等于那種語言――概念的知識形態(tài)。由于儒家工夫論是認知活動與日用實踐的統(tǒng)一,故而決定了這種工夫論是一種知行結合的構架。所以,在朱熹的學術視域中,儒家學說就是知行合一的工夫論記載。譬如《大學》的格物、致知、正心、誠意,《論語》的操存、涵養(yǎng),《孟子》的盡心、存性、體驗、擴充,《中庸》的學問思辨行以及尊德性、道問學、極高明、道中庸等等,這些修身工夫原就是先圣先賢在自己的修身實踐中的個人體悟、經驗總結的記錄,但是它們均可以納入到那個知行統(tǒng)一的工夫論構架中去。

  我們如果要對朱熹的格物致知論作出合乎歷史原貌、文本意義的解釋,必須將其還原到朱熹關于格物致知論的歷史語境中去,特別是將其置之于完整的工夫論體系中去,這樣才會真正理解格物致知論的本義,而不致于將其從工夫論中剝離出來,片面地將其與西方哲學的認識論作比附。

  (一)從朱熹關于修己治人工夫論的完整“規(guī)?!?、“行程”來考察“格物致知”的本來意義。

  朱熹的格物致知論并非西方哲學的認知論,只要將其納入到儒學的工夫論體系之中,就能確切地把握其本有的歷史意義與思想文化內涵。而所謂的工夫論體系,既包括“大學”的工夫論“規(guī)模”,也要注意朱熹關于“小學”工夫的補充,因為后者更進一步明確了“格物致知”的工夫論意義與內涵。

  朱熹認為,《大學》一書包含著儒家工夫論的“規(guī)?!?、“綱領”,就是《大學》中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工夫論“行程”。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工夫論“行程”是以“格物致知”為工夫論行程之首,盡管朱熹對“格物致知”作了類似認識論的闡發(fā),但是并沒有違背宋代新儒學大師強調儒學以修身工夫為根本的為學宗旨。朱熹始終是一個以成德之教、修身工夫為根本宗旨的儒者,他一直堅持以“格物致知”為標志的知的工夫應該歸之于“第一義”的行的工夫。這一點,在朱熹建構的《大學》工夫體系必須將《小學》工夫納入,就表現得十分鮮明。

  朱熹以畢生精力建構《大學》工夫論體系,但是他同時強調,《大學》的工夫必須有“小學”工夫的基礎。朱熹在《大學章句序》中,以“小學”工夫作為“大學”之“行程”的基本前提,也就是說,一個有志于儒家圣學的學者,在做“格物致知”等知的工夫之前,就必須經過“小學”的行的工夫的冶煉。他提出:“人生八歲,則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學,而教之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禮樂、射御、書數之文。及其十有五年,……皆入大學,而教之以窮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朱熹強調“小學”關于灑掃、應對、進退之節(jié)等行的工夫是格物窮理等知的工夫的基礎,只有在經過“小學”工夫的成功培養(yǎng)之后,方可進入到“大學”階段的格物窮理工夫。所以,他在淳熙十四年序定成《小學》一書,進一步將“小學”納入到“大學”的工夫論體系中。一旦朱熹將“小學”行的工夫納入到“大學”工夫的“規(guī)模”、“行程”中去以后,他所重視的格物致知論體系就更加鮮明地表達出儒家工夫論的特色,也就體現出朱熹為何總是強調實踐工夫是“第一義”工夫的真正原因,正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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