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能表示“列舉已盡”嗎?

2022-05-02 01:15來源:人民日?qǐng)?bào)海外版

  問:在漢語中說“等”的時(shí)候,是表示后面還有,也就是表示“列舉未盡”。請(qǐng)問漢語中的“等”是否可以表示“列舉已盡”呢?(洛陽 史俊)

  史?。?/p>

  “等”用在表示列舉的詞語之后時(shí),有兩種用法。一種是用在列舉未盡的詞語之后。例如:

  (1)河北、廣東、貴州等省已經(jīng)完成了這方面的統(tǒng)計(jì)。(完成統(tǒng)計(jì)的還有其他省。)

  另一種是列舉完所有項(xiàng)目之后用“等”,也就是表示“列舉已盡”,例如:

  (2)北京、天津、上海、武漢等四個(gè)城市已經(jīng)作好安排。

  應(yīng)當(dāng)注意,如果表示“列舉已盡”,“等”后一定要有表示總計(jì)的數(shù)目,例如(2)中的“四個(gè)”。

  如果使用了“等” “等等” “之類”,不能再用省略號(hào),例如不能寫成“西瓜、蘋果、香瓜……等,都賣得很好”,也不能寫成“西瓜、蘋果、香瓜……等等,都賣得很好”,或者“西瓜、蘋果、香瓜……之類水果都賣得很好” 。

  一般地說,“等”前不停頓,“等等”前可以停頓也可以不停頓。例如可以寫成“蘋果、香蕉等”,不宜寫成“蘋果、香蕉,等”;可以寫“蘋果、香蕉等等”,也可以寫“蘋果、香蕉,等等”。(《語言文字報(bào)》原主編 杜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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